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企业9月29日发布公告称,该企业于近日收到中国宝武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此次划转。
在今年8月21日,持有太钢不锈企业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企业100%股权的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企业与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企业签署《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企业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企业关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企业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根据协议,山西国资运营企业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太钢集团51%的股权。此外,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宝武将通过太钢集团间接控制太钢不锈企业62.70%的股份,太钢不锈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山西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太钢不锈企业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太钢集团。
中国冶金报社